运输署公告
发出私人驾驶教师执照
| 1. |
现公布邀请合资格人士申请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拟发出执照的数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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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2. |
任何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士均符合资格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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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申请表格
| 3. |
申请表格和「申请人须知」可于下列地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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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申请表格和「申请人须知」亦可从运输署网站(网址:http://www.td.gov.hk )下载。申请人亦可使用申请表格的复印本,填妥所需资料后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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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不同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申请表格和「申请人须知」各有不同。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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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申请人请确保索取适当的「申请人须知」,并递交适当的申请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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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申请表格
| 7. | 邮寄 至: |
| 九龙何文田 培正道 19 号 运输署驾驶事务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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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 投入(无须亲自办理)设于下列任何地点的收集箱: | |
| (地点 1) 香港金钟道 95 号统一中心 3 楼 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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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 2) 九龙长沙湾道 303 号长沙湾政府合署 2 楼 运输署九龙牌照事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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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3) |
截止申请日期
| 8. |
申请表格必须在 2009 年 8 月 7 日下午 5 时前 递交;邮寄的申请以邮戳日期为递交申请的日期。逾期递交的申请恕不受理。 |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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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索取和递交申请表格费用全免。 |
抽签
| 10. |
假如申请数目超出拟发出的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数目,我们会就有关组别的所有申请进行抽签,为每份申请编配一个序号。 |
考试
| 11. |
符合上文第 2 段就各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所订资格的申请人,会按抽签编配的序号获邀参加考试,直至是次拟发出各组别的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悉数发出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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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考试分为笔试和路试两部分。申请人必须通过笔试,才会获邀参加路试。 |
查询
| 13. | 如有疑问,请致电(电话号码:2804 2600)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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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运输署署长 叶丽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