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申请程序


为方便申请人,所有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手续会由运输署统一处理和审批。运输署亦会将申请资料代交内地有关机关审批。粤、港两地政府会各自审批申请,申请经两地审批后,运输署会将结果通知申请人。配额申请获得两地政府批准后,申请人便可以在香港向内地政府机关委托的机构办理内地要求的手续。有关程序如下:

           程序一: 向运输署预留一次性特别配额

           程序二: 向运输署申请配额及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程序三: 办理各内地政府机关所需手续

有关申请流程可参阅以下章节。

请注意,办理内地政府机关所需手续的细则(包括收费)由各在港代理机构自行厘订,并可能不时更新,故申请人宜在提交申请前浏览相关代理机构的网页或以电话查询,了解所需手续要求及费用。

申请程序

 

4.1   程序一:向运输署预留一次性特别配额

申请人可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www.gov.hk/adhocquota或致电配额预留热线3901 0088预留配额。可供预留的配额生效日期是在预留配额当日起计的第五至第八个星期内的任何一天。为配合内地长假期,部份配额生效日期可供预留的期限将有所调整,以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完成所需申请程序及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安排会在运输署网页公布。

例如:申请人可在2012年6月1日上网或致电热线,预留在2012年6月29日至7月26日期间开始有效的配额。

月历

预留配额时,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请注意:

例如:申请人预留了一个有效期为2012年6月1日至5日的配额,他最快可以在2012年7月13日再次预留另一个配额。

成功预留配额者将即时获发一个16数位的「配额预留编号」,申请人必须记录该编号,以便日后查询及办理下一步申请配额及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手续之用 。若申请人忘记该编号,可登入网站或致电热线,输入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注册证号码及配额生效日期,以查询「配额预留编号」。

取消已预留配额

申请人应先确定出发日期后才预留配额。如欲取消已预留的配额,申请人可以在成功预留配额当日起计五天内,登入网站或致电热线取消已预留的配额。不过,配额一经取消,同一申请人只可在取消配额当日起计一星期后才可再次预留配额

例如:申请人在2012年6月1日预留了出境有效期为2012年6月29日至2012年7月3日的配额,他可以在2012年6月1日至5日期间的任何时间内,登入网站或致电热线取消该配额。假设他在2012年6月3日取消了该配额,他只可以在6月10日或以后再次预留另一个配额。

4.2   程序二:向运输署申请配额及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至此阶段,申请人仍未正式获得有关配额。申请人必须在预留一次性特别配额当天起计的五天申请限期内10,向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递交申请配额的详细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列于表一)。倘若该五天申请限期当中有公众假期,申请人应尽早递交有关申请,或经网上递交,避免邮递延误,以便有关政府机关适时处理。由于通往深圳湾口岸的道路为封闭道路,申请人需要同时为进入广东省的私家车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简称「许可证」)。

一次性特别配额及「许可证」的申请会一并处理。逾期递交的申请概不受理。若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在申请限期内未收到申请,已预留的配额会被自动取消,而有关申请人须在申请限期过后的两个星期后才可预留另一配额(可参阅第5.3段的例子)。因此,申请人若在预留配额后发现未能如期成行,应尽早在申请限期内取消配额,以减低对其后预留配额的影响。

申请费用

申请配额费用全免,申请「许可证」的费用则为每张港币45元。至于办理内地政府机关所需手续的费用,则由各在港代理机构自行厘订。申请人宜在申请前先了解有关收费。

申请方法

1.    互联网
  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www.gov.hk/adhocquota填妥有关资料,并以网上缴费灵或信用咭付款。
   
2. 邮寄/投递/办事处柜枱
  填妥申请表格TD600B11,连同港币45元的划线支票(抬头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邮寄至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地址: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10楼1032室),或投入设于上址的投递箱内。申请人亦可亲身或经代理人到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办事处柜枱(地址: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5楼501室)递交申请。申请表格可于运输署网页下载,透过1823以传真方式或在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及各牌照事务处索取。


表一:申请人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登记车主 所需文件
以个人名义登记
  1. 私家车的香港汽车第三者风险保险证明副本12
  2. 另一名指定司机(如适用)的声明书13
  3.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副本 (私家车以申请人护照号码登记的情形下适用)
以公司名义登记
  1. 根据《公司条例》提交的最新周年申报表首页副本
  2. 公司授权书13
  3. 获授权人士的香港身份证副本
  4. 另一名指定司机(如适用)的声明书13
  5. 私家车的香港汽车第三者风险保险证明副本14

所有申请均需要通过运输署及广东省公安厅的各自审批。运输署会在收到申请后约十个工作天(包括广东省公安厅审批的时间)以电邮15及邮寄方式通知申请人有关审批结果。申请人亦可自行在网上或致电热线查询审批情况。若申请不获接纳,所缴付申请「许可证」的费用将予以退还。成功的申请人会收到由运输署寄出的批准通知书及「许可证」。申请人可随即办理内地政府机关所需手续。若申请人获发配额后放弃使用配额或未能完成各内地政府机关所需的手续,以致不能使用配额,已缴付的费用均不予退还。

4.3   程序三:办理各内地政府机关所需的手续

申请费用

办理内地政府机关所需手续的费用由各在港代理机构自行厘订。申请人宜在申请前先了解有关收费。

申请手续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需根据内地要求为有关私家车购买不少于十一天16的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并携带所需证明文件到香港中国旅行社(「港中旅」)的指定证件服务中心办理以下手续及缴付相关费用:

此外,申请人还须到香港总商会办理内地海关所需的「暂准进口证」。申请人需要缴付申请费及呈交保证金证明。同时,申请人可选择缴付额外费用要求香港总商会代办暂准进口证预录。申请人宜在申请前先了解香港总商会的保证金证明要求和收费。

申请人必须确保出发前预留足够时间(特别在内地长假期期间相关办事机构会暂停办公)完成所有相关手续,以便顺利按时驾车过境。为节省时间,申请人在取得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后,可考虑同一天到「港中旅」及香港总商会办理所需手续。

有关「港中旅」及香港总商会代内地政府机关办理的手续可能不时更新,申请人可在办理手续前浏览「港中旅」及香港总商会的网址或以电话查询最新的安排。有关网址及查询电话如下:

「港中旅」

网址:www.ctshk.com

电话:2998 7888   

 

香港总商会

网址:www.atacarnet.hk

电话:2823 1275 或 2823 1276       

 

注意:除粤港两地要求的法定保险外,申请人亦应根据个人情况考虑是否需要投保其他相关保险,例如,旅游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跨境车主责任保险,以扩大保障范围及提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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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电话预留配额者只须按入香港身份证/护照号码的数字部分,并输入出生日期以作核对之用。

10.若以邮递方式提出申请,则以邮戳日期为准。

11.申请人亦可以英文表格TD600A提出申请

12.必须在配额生效日期起计最少十一天内有效

13.样本附于申请表

14.必须在配额生效日期起计最少十一天内有效

15.如申请人已提供电邮地址

16.在配额生效日期起计

17.「港中旅」同时接受委托代购中国内地保险公司承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