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执法

如司机:

警务人员可要求司机在路旁或警署进行下列一项或多项初步药物测试:

 

* 损害测试须在要求进行该测试的警务人员所指明的警署进行。该测试可提供科学和客观的凭据,让警务人员决定是否需要要求司机提供血液及/或尿液样本进行药物化验分析。这项测试获外地司法管辖区广泛采用,以识别受毒品或药物严重影响以致无法妥当地控制汽车的司机。测试由五个特定项目组成:
  • 眼睛检查(由瞳孔检查及眼球震颤检查组成),显示毒品或药物对人的神经系统的影响的指标;
眼睛检查
  • 修改版朗伯格氏平衡力测试,显示人的时间感知及平衡力的指标;
平衡力测试
  • 步行及转身测试,以测试人将注意力分配於步行、保持平衡和处理指示的能力;
步行及转身测试
  • 单脚站立测试,以测试人的协调、平衡及按照指示高声数数的能力;以及
单脚站立测试
  • 手指触鼻测试,以测试人的深度知觉及保持平衡并处理指示的能力。
手指触鼻测试

没有接受初步药物测试或接受了初步药物测试并被评定为驾驶能力受损的司机,须交出驾驶执照24小时。

如需相关资料,请浏览香港警务处网页,网址为: http://www.police.gov.hk

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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