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6月16日上午10时起,山尾街由其与穗禾路的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42米处止的路段划为全日24小时限制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ii)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罗淑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