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
大埔创新路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11月3日上午10时起,创新路由其与科城路交界以北约1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5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路旁停车处除外),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在创新路由其与科城路交界以北约1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70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包括路旁停车处)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