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年12月1日上午10时起,草园街由其与崇山街交界以北约1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约135米处止的东面路旁行车线全日24小时划为限制区。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限制区内: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或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