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撤销湾仔庄士敦道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3128日上午9时起,现时在庄士敦道由其与机利臣街的交界以东约20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东约25米处止的南面路旁行车线实施的限制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