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撤销黄大仙新蒲岗公共交通总站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月6日上午5时起,现时于黄大仙新蒲岗公共交通总站实施除专利巴士、的士及专线小巴例外的禁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