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章.附属法例G)
粉岭连接马适路及和泰街交界处未命名道路(L1)公共小巴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1月27日上午10时起,连接粉岭马适路及和泰街交界的未命名道路(L1路)将全日24小时划为公共小巴禁区,公共小巴(专线)除外。

    除公共小巴(专线)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公共小巴司机一律全日24小时禁止将公共小巴(公共小巴(专线)除外)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