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蓝田茜发道长度超逾10米车辆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G)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226日上午8时起,至2024731日下午6时止,茜发道由其与茶果岭道交界以东约540米处起至其尽头路止的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长度超逾10米车辆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将长度超逾10米的车辆驶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署理运输署署长何广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