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规例(第374G)
延长葵涌梨木道车长13米车辆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3月17日下午6时01分起至2024年6月16日下午6时止,梨木道(北行)介乎和宜合道(东行)至童子街(西行)的路段,将继续全日24小时暂划为长度超逾13米车辆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驾驶长度超逾13米的车辆进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