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374)
元朗临时限制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第14(1)(b)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3月22日上午8时至2025年3月31日晚上6时,下列路段将全日24小时暂划为限制区﹕

  1. 屏信街由其与连接屏信街与妈横路的未命名通路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30米处止的路段;
  2. 连接屏信街与妈横路的未命名通路由其与屏信街的交界处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约60米处止的路段;
  3. 连接屏信街与妈横路的未命名通路由其与妈横路的交界以南约15米处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约40米处止的的东面路旁行车线;

  除专利巴士及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在临时限制区内:

  1. 上落乘客;或
  2. 起卸货物。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表明限制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限制区,将暂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