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
延长元朗水库路长度超逾9米车辆临时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24年5月1日凌晨12时起至2024年10月31日晚上11时59分止,水库路将全日24小时继续暂划为长度超逾9米车辆禁区。

        除经由运输署署长发给许可证者外,所有机动车辆司机一律禁止驾驶长度超逾9米的车辆进入上述禁区。

        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表明禁区范围。

        同时,现时在上述路段实施的禁区,将暂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李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