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善為市民提供的服務,自 1997年 6月 2日起,年齡為60 歲或以下的申請人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有效期已由一年或三年改為十年。這個十年期駕駛執照的政策,減少了持有人提交執照續期申請的次數,令市民更感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