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公告
發出私人駕駛教師執照
| 1. |
現公布邀請合資格人士申請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擬發出執照的數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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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2. |
任何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士均符合資格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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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申請表格
| 3. |
申請表格和「申請人須知」可於下列地點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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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申請表格和「申請人須知」亦可從運輸署網站(網址:http://www.td.gov.hk )下載。申請人亦可使用申請表格的複印本,填妥所需資料後遞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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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不同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申請表格和「申請人須知」各有不同。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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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申請人請確保索取適當的「申請人須知」,並遞交適當的申請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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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申請表格
| 7. | 郵寄 至: |
| 九龍何文田 培正道 19 號 運輸署駕駛事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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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 投入(無須親自辦理)設於下列任何地點的收集箱: | |
| (地點 1) 香港金鐘道 95 號統一中心 3 樓 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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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點 2) 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2 樓 運輸署九龍牌照事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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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3) |
截止申請日期
| 8. |
申請表格必須在 2009 年 8 月 7 日下午 5 時前 遞交;郵寄的申請以郵戳日期為遞交申請的日期。逾期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
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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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索取和遞交申請表格費用全免。 |
抽籤
| 10. |
假如申請數目超出擬發出的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數目,我們會就有關組別的所有申請進行抽籤,為每份申請編配一個序號。 |
考試
| 11. |
符合上文第 2 段就各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所訂資格的申請人,會按抽籤編配的序號獲邀參加考試,直至是次擬發出各組別的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悉數發出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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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考試分為筆試和路試兩部分。申請人必須通過筆試,才會獲邀參加路試。 |
查詢
| 13. | 如有疑問,請致電(電話號碼:2804 2600)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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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運輸署署長 葉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