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公告

發出私人駕駛教師執照

1.

現公布邀請合資格人士申請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擬發出執照的數目如下:

(a)

347 個第一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私家車和輕型貨車);

(b)

55 個第二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私家小巴、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和私家/公共巴士);以及
(c) 58 個第三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和掛接式車輛)。

 

申請資格

2.

任何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士均符合資格提出申請:

(a) 在提出申請前持有下列類別的有效正式駕駛執照至少三年:
 
(i) 申請第一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者適用
類別 1 和 2(私家車和輕型貨車)
(ii) 申請第二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者適用
類別 4、5、9 和 10(私家小巴、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和私家/公共巴士)
(iii) 申請第三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者適用
類別 18、19 和 20(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和掛接式車輛)
 
以及
(b)

在提出申請前的五年內並沒有就《道路交通條例》(第 374 章)第 36 或 39 條訂明的任何罪行被判有罪;

  以及
(c)

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或持有香港身分證並且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所規限(《入境條例》(第 115 章) 第 2(1) 條所界定的逗留期限除外)。

 

索取申請表格

3.

申請表格和「申請人須知」可於下列地點索取:

(a) 運輸署總部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7 號入境事務大樓 41 樓;
(b) 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
香港金鐘道 95 號統一中心 3 樓;
(c) 運輸署九龍牌照事務處
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2 樓;
(d) 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
九龍觀塘鯉魚門道 12 號東九龍政府合署 5 樓;
(e) 運輸署沙田牌照事務處
新界上禾輋路 1 號沙田政府合署 2 樓;
(f) 運輸署駕駛事務組
九龍何文田培正道 19 號;以及
(g) 十八區的民政事務處。

4.

申請表格和「申請人須知」亦可從運輸署網站(網址:http://www.td.gov.hk )下載。申請人亦可使用申請表格的複印本,填妥所需資料後遞交。

   
5.

不同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申請表格和「申請人須知」各有不同。詳情如下:

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組別 

運輸署表格編號

申請表格

「申請人須知」(中文本)

「申請人須知」(英文本)

第一組別

TD560

TD564A PDF (184KB)

TD564B PDF (42KB)

第二組別

TD594

TD595A PDF (185KB)

TD595B PDF (42KB)

第三組別

TD596

TD597A PDF (183KB)

TD597B PDF (42KB)

   
6. 

申請人請確保索取適當的「申請人須知」,並遞交適當的申請表格。

 

遞交申請表格

7. 郵寄 至:
  九龍何文田
培正道 19 號
運輸署駕駛事務組
  投入(無須親自辦理)設於下列任何地點的收集箱:
  (地點 1)
香港金鐘道 95 號統一中心 3 樓
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
  (地點 2)
九龍長沙灣道 303 號長沙灣政府合署 2 樓
運輸署九龍牌照事務處
 

(地點 3)
九龍何文田培正道 19 號
運輸署駕駛事務組

 

截止申請日期

8.

申請表格必須在 2009 年 8 月 7 日下午 5 時前 遞交;郵寄的申請以郵戳日期為遞交申請的日期。逾期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費用

9.

索取和遞交申請表格費用全免。

 

抽籤

10.

假如申請數目超出擬發出的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數目,我們會就有關組別的所有申請進行抽籤,為每份申請編配一個序號。

 

考試

11.

符合上文第 2 段就各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所訂資格的申請人,會按抽籤編配的序號獲邀參加考試,直至是次擬發出各組別的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悉數發出為止。

   

12.

各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考試分為筆試和路試兩部分。申請人必須通過筆試,才會獲邀參加路試。

 

查詢

13. 如有疑問,請致電(電話號碼:2804 2600)查詢。

 

署理運輸署署長

葉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