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士出發往廣東省前必須清楚深圳灣公路大橋及深圳灣口岸的運作時間和交通安排,並妥善策劃行程。另外,粵港兩地的道路設計和交通法律法則均有所不同,駕駛人士應加倍留意,注意行車安全。
駕駛人士行經深圳灣公路大橋時應遵從以下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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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深圳灣口岸的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6時30分至午夜12時。由香港前往深圳灣口岸的道路則會在口岸關閉前約三十分鐘封閉。駕駛人士應留意口岸的開放時間及有關道路的封閉時間,深圳灣公路大橋可能會在惡劣天氣或發生嚴重交通事故時封閉(詳情見第7.3段)。駕駛人士應留意粵港兩地相關部門公布有關大橋封閉及解封的消息,亦可致電運輸署熱線2804 2600查詢有關安排。
過境安排
私家車應使用指定的一次性特別配額私家車查驗亭辦理出入境手續。駕駛人士請留意沿深圳灣公路大橋設置的交通標誌。當駛近深圳灣口岸時,應選用前往旅檢區的客車行車線,並根據查驗亭車道上的電子顯示屏幕的指示,使用適當的查驗亭辦理出入境手續。運輸署製作了一條介紹如何前往深圳灣口岸及有關過境安排的短片,駕駛人士可使用電腦或智能手機經運輸署或其他網頁觀看。
往來深圳灣口岸的交通安排
深圳灣口岸近港方旅檢區的交通安排
為確保駕駛人士的安全,在惡劣天氣下(例如強風、濃霧),深圳灣公路大橋將可能封閉。以下是深圳灣公路大橋在強風情況下實施的特別交通管理措施:
階段 | 風速 | 交通管理措施 |
一 | 每小時30公里 | 沿深圳灣公路大橋及附近道路的黃色燈號及可變訊息標誌將會啟動,以提醒駕駛人士小心強風。 |
二 | 每小時40公里 | 當天氣情況漸趨惡劣,車速限制將下調至時速50公里。 |
三 | 每小時55公里 | 來回方向的中線將會封閉,車速限制亦會維持於時速50公里。貨車須靠最左的行車線行駛,而其他車輛須靠最右的行車線行駛。 |
四 | 每小時65公里 | 深圳灣公路大橋將會全面封閉,所有北行車輛須經廈村交匯處折返。 |
在深圳灣大橋因惡劣天氣或嚴重事故而全綫封閉時,粵港雙方會實施以下過境安排:
由於粵港兩地法律法規不同,以及道路設計、車輛行駛方向等都有頗大差別,駕駛人士應在出發前了解當地的交通法例法規及相關駕駛知識,以確保行車安全。據我們了解,本港現時已有一些團體提供教授有關內地駕駛知識的培訓課程。申請人或司機可按實際需要,自行報讀這些培訓課程。駕駛人士亦可以瀏覽廣東省人民政府(魅力廣東)的網頁(網址:www.gd.gov.cn/lygd/),以了解更多在廣東省自駕遊的資料。
此外,駕駛人士在出發前應準備好往來目的地的相關資訊,例如地圖、擬定行車路線等,亦可考慮使用全球衞星定位系統,以協助駕駛。若申請人或隨行人員沒有在廣東省駕車旅遊的經驗,可考慮相約幾個有經驗的朋友一同前往,以便在旅途中有所照應。
申請人在出發前可檢視載於「附錄」的一覽表,留意有關出發前須注意的事項及需帶備的隨車文件,避免遺漏攜帶行程所須文件及個人物件。在廣東省內駕駛時,駕駛人士亦應留意當地最新的交通消息報導。
若車輛不幸在廣東省境內發生交通事故,可致電110報警求助。申請人、有關車輛及當事司機可能需要留在廣東省內,協助當地執法人員就事故進行調查。
如遇到緊急事故或需要協助,可致電以下熱線:
在香港 |
機構名稱 | 電話號碼 |
999緊急電話中心 | 999 | |
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24小時熱線電話) | (852)1868 | |
深圳灣口岸警察報案中心 | 3154 6510 | |
運輸署查詢熱線(非緊急事項、24小時服務) | 2804 2600 | |
1823電話中心 (非緊急事項、24小時服務) | 1823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在廣東省 | 機構名稱 | 電話號碼 |
報警電話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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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電話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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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急救中心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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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尖彭路388號;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六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30分) |
(8620)8311 1536 傳真: (8620) 3622 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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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233號中信廣場 71樓7101室;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2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
(8620) 3891 1220 內線608 傳真: (8620) 3877 0466 |
資料來源:廣東省公安廳/香港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