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能力評估

任何傷殘人士若有意申請駕駛執照可依以下程序辦理:

  1. 申請人可致電 2713 7262 約見本署職員,安排駕駛能力評估;
  2. 請你於指定日期及時間前往九龍何文田培正道 19 號運輸署駕駛事務組接受初步評估,包括視力測試、手握力測試、腳踏力度和移動反應時間測試,以及模擬駕駛測試等,藉以確定你是否適合駕駛車輛;
  3. 請向本署在提供醫生證明,包括由醫生填寫的(只提供繁體中文版本)「駕駛評估補充健康資料表格(不適用於已取得由醫院管理局醫生發出證明的人士),以便進行評估。
  4. 若有需要,本署會轉介你往醫院管理局社區復康中心接受更詳細從醫學角度進行的傷殘人士駕駛評估,以確定你是否具備足夠的條件駕駛車輛;
  5. 若你能通過上述的評估或檢查,你將獲發由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信中列明你可駕駛的指定車輛類別;
  6. 接獲本署批准信後,你始可申請信中列明你可駕駛的指定車輛類別之駕駛考試及學習駕駛執照。你可將填妥的有關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及批准信的副本,按照相關申請表格內列明的方式提交申請。

附註: 已持有正式駕駛執照的人士,如因意外、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影響駕駛安全,他/她有責任依照上述程序,約見本署職員,以便對他/她的駕駛能力作出評估。

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 (只提供繁體中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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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駕駛人士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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