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持有由廣東省公安廳簽發的「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準通知書」(俗稱「批文」),本署才會接受申請。有關簽發「批文」的手續,你可致電廣東省公安廳車輛管理所查詢(電話 : 0018620 - 83111536)。
取得「批文」後,你可親身到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號海港政府大樓 10字樓 1032室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申請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
申請程序
請先索取適當的申請表格。
| 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新簽發申請表 | 下載申請表格及填表須知 |
| 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續期/更換車輛/複本/更改司機資料申請表 | 下載申請表格及填表須知 |
你亦可到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或各 牌照事務處 索取申請表格。
填妥申請表格後,請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親身遞交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 號海港政府大樓 10 字樓 1032 室運輸署過境服務分組。
有關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續期/更換車輛申請,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若申請人備妥所需文件及於星期一至五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前遞交申請,本署一般會於當日簽發許可證。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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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你是否使用適當的申請表格,並且在填寫前先小心閱讀申請書附頁的「須知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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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記在申請表格上簽名;若以公司名義申請,請再蓋上公司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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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附上各項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 |
查詢
有關申請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查詢,可致電 1823 電話中心或透過電子郵件 : tdenq@t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