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交通管理計劃

運 輸 署 今 日 ( 九 月 十 二 日 ) 提 醒 市 民 , 由 九 月 十 七 日 起 尖 沙 咀 將 實 施 臨 時 交 通 管 理 計 劃 , 以 便 地 鐵 尖 沙 咀 站 擴 建 工 程 順 利 進 行 。

擴 建 工 程 包 括 擴 建 車 站 南 面 大 堂 , 及 興 建 一 條 連 接 中 間 道 的 行 人 隧 道 , 用 以 貫 通 未 來 九 鐵 尖 東 站 及 地 鐵 尖 沙 咀 站 。 當 工 程 完 成 後 , 該 二 十 四 小 時 開 放 的 行 人 隧 道 網 絡 不 但 能 方 便 鐵 路 乘 客 轉 車 , 更 可 改 善 尖 沙 咀 路 面 的 情 況 。

地 鐵 公 司 需 要 分 階 段 暫 時 封 閉 介 乎 麼 地 道 至 中 間 道 的 彌 敦 道 三 條 行 車 線 ( 兩 條 北 行 線 及 一 條 南 行 線 ) , 屆 時 該 段 路 面 將 維 持 一 條 北 行 線 及 兩 條 南 行 線 。

運 輸 署 高 級 工 程 師 鍾 冠 雄 在 今 日 的 記 者 會 上 表 示 , 當 局 預 計 屆 時 彌 敦 道 的 交 通 會 較 為 繁 忙 。

為 應 付 上 述 臨 時 封 路 帶 來 的 影 響 , 該 署 會 採 取 以 下 兩 項 改 善 措 施 :

*   擴 闊 梳 士 巴 利 道 : 包 括 擴 闊 彌 敦 道 以 西 的 梳 士 巴 利 道 , 並 分 別 在 梳 士 巴 利 道 與 彌 敦 道 和 與 九 龍 公 園 徑 的 交 通 路 口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 路 政 署 已 於 二 ○ ○ 二 年 九 月 初 完 成 此 項 擴 闊 工 程 。

*   北 京 道 單 程 迴 旋 交 通 系 統 : 為 改 善 彌 敦 道 /北 京 道 交 通 路 口 及 加 快 彌 敦 道 之 流 量 , , 彌 敦 道 南 行 線 的 車 輛 將 不 准 右 轉 入 北 京 道 西 行 線 。 同 時 , 地 鐵 公 司 會 實 施 北 京 道 單 程 迴 旋 交 通 系 統 , 屆 時 彌 敦 道 南 行 線 車 輛 如 欲 駛 入 北 京 道 或 漢 口 道 一 帶 , 必 需 改 行 梳 士 巴 利 道 西 行 線 、 九 龍 公 園 徑 北 行 線 和 北 京 道 東 行 線 。 而 現 行 於 (i)介 乎 九 龍 公 園 徑 至 漢 口 道 的 北 京 道 , (ii)介 乎 北 京 道 至 中 間 道 的 漢 口 道 , 及 (iii)介 乎 中 間 道 至 北 京 道 的 亞 士 厘 道 的 行 車 方 向 將 被 改 變 。

除 此 之 外 , 在 北 京 道 和 漢 口 道 一 帶 亦 會 實 施 下 列 安 排 :

一 :   在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七 時 , 沿 中 間 道 西 行 線 的 私 家 車 不 准 左 轉 入 亞 士 厘 道 北 行 線 。
二 :   由 亞 士 厘 道 北 行 線 的 專 線 小 巴 、 巴 士 及 貨 車 可 以 左 轉 入 北 京 道 西 行 線 , 然 後 右 轉 往 九 龍 公 園 徑 北 行 線 。
三 :   專 線 小 巴 路 線 3 號 、 6 號 及 8 號 的 總 站 , 將 會 稍 作 搬 遷 , 以 配 合 交 通 流 向 。

北 京 道 單 程 迴 旋 交 通 系 統 將 於 九 月 十 七 及 十 八 日 , 分 兩 個 階 段 實 施 。 現 場 會 有 路 牌 以 指 示 駕 駛 者 。 當 市 民 熟 悉 改 道 後 , 彌 敦 道 的 三 條 行 車 線 ( 兩 條 北 行 線 及 一 條 南 行 線 ) 將 會 於 二 ○ ○ 二 年 九 月 二 十 三 日 開 始 封 閉 以 進 行 地 鐵 尖 沙 咀 站 擴 建 工 程 。 整 個 計 劃 預 計 會 實 施 至 二 ○ ○ 四 年 年 尾 。

鍾 冠 雄 表 示 , 當 紓 緩 措 施 實 施 後 , 封 路 對 交 通 的 影 響 會 減 少 , 而 交 通 情 況 將 保 持 在 可 接 受 水 平 。 當 局 會 緊 密 監 察 情 況 , 而 市 民 則 請 盡 量 使 用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前 往 該 區 。

市 民 若 有 疑 問 , 請 致 電 政 府 熱 線 1 8 2 3 。

二 ○ ○ 二 年 九 月 十 二 日 ( 星 期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