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

 

深水埗南昌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09213日上午10時起,南昌街北行介乎元州街及大埔道之間的西面路旁行車線,每日由上午8時至上午10時及由下午5時至晚上7時劃為限制區(公眾假期除外)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上落乘客;或

   (b)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黃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