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青衣青衣路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09年4月24日凌晨12時01分起,據2008年9月26日第6653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青衣路下列路段臨時實施的全日24小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a) 青衣路由其與青尚路的交界以北約27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64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綫;及
(b) 青衣路由其與青尚路的交界以北約376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7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綫。
運輸署署長黃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