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石硤尾窩仔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09年7月10日上午10時起,撤銷現時在窩仔街由其與偉智街交界以西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0米處止路段的臨時限制區。


運輸署署長黃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