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

 

將軍澳康城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2009724日上午11時起,康城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禁區。

 

除專利巴士、公共(專線)小巴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把車輛駛入上述禁區。禁區的確實範圍,已在附表的繪圖上以影線表明

 

 

公共運輸交匯處 新界

康城站公共運輸交匯處

 

附表

 

 

   

署理運輸署署長葉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