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馬灣的士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09年8月26日晚上8時起,馬灣上的所有道路(馬灣路及介乎馬灣路與珀林路間的迴旋處除外),全日24小時劃為的士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的士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駕駛的士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據2008年第450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荃灣珀林路實施的的士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