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青衣青敬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09年11月18日上午10時起,青敬路由其與青綠街交界以南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9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