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葵涌大隴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3月4日上午10時起,大隴街介乎石籬(大隴街)巴士總站出口與圍乪街的路段(停車灣除外),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南面路旁行車線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