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深水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3月9日上午10時,深水埗下列路段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劃為限制區:
(a) 楓樹街由其與汝州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綫;
(b) 汝州街由其與楓樹街交界處起,至其與黃竹街交界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綫;及
(c) 黃竹街由其與汝州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綫。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