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石硤尾大坑東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3月5日上午10時,下列大坑東道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大坑東道由其與龍珠街交界處起,至大坑東道與南山邨道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綫;
(b) 大坑東道由其與龍珠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綫;及
(c) 大坑東道由其與龍珠街交界以北約70米處起,至大坑東道與桃源街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綫。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