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屯門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3月14日凌晨12時01分起,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如下:
a. 除專利巴士、專線小巴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把任何車輛駛入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西南面部份;
b.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把任何車輛駛入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東南面部份;及
c. 除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把任何車輛駛入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北面部份的的士停車灣。
上述禁區於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實際範圍,已在附表的繪圖上以影線示明。
同時,據2007年12月2日第7774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露天的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實施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公共運輸交匯處 – 新界
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
附表 (48KB)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