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葵涌貨櫃碼頭南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4月20日上午10時起,貨櫃碼頭南路由其與八號迴旋處的交界處起,至其於昂船州大橋東面橋塔外盡頭處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