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青衣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4月30日上午10時起,由青敬路往宏福花園的通路由其與青敬路的南面交界以北約1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4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劃為限制區。

除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據2010年1月15日第258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