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大嶼山梅窩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5月14日上午10時起,介乎銀樹街與銀石街交界處以西約140米處起的銀樹街向北的未命名通路,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

 

        除緊急車輛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簽發許可證外,機動車輛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把車輛駛入此禁區。

 

        同時,據2009年8月21日第5235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介乎銀石街與梅窩鄉事會路交界處起以西約300米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梅窩鄉事會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26米的通路劃設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封閉道路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