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大嶼山東涌道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6月1日凌晨零時01分起,據2009年1月30日第609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介乎石門甲道與嶼南道(近石灣)的一段東涌道所劃設的下列禁區,將予以撤銷:
(a) 每日24小時劃為所有重逾5.5噸貨車的禁區;及
(b) 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劃為所有機動車輛(除專利巴士及大嶼山的士外)的禁區。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