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天水圍天城路支路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7月2日上午10時起,由天城路通往電單車停車場的支路將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

      除電單車外,所有車輛的司機一律全日24小時禁止把車輛駛入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