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深水埗保安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10月22日上午10時,保安道由其與興華街北行以西約35米處起,至其與長發街交界以西約5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綫,將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保安道由其與興華街北行交界以西約35米處起,至其與長發街交界以西約7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綫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