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延長深水埗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1年7月12日凌晨零時01分至2012年7月11日下午5時,深水埗下列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以便進行廣深港高速鐵路工程:
(a) 通往深水埗(東京街)巴士總站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深旺道交界以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綫;及
(b) 通往深水埗(東京街)巴士總站的未命名通路由其與深旺道交界以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7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綫。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