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延長深水埗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深水埗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繼續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