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葵涌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2年5月16日上午9時起,葵涌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直至2012年8月15日止:
(a) 葵順街由其與葵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葵德街由其與葵順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 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