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葵涌榮芳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2年5月22日上午10時起,榮芳路由其與盛芳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據2004年第6115號政府公告所公布,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 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