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土瓜灣浙江街及靠背壟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3年1月25日上午10時起,浙江街及靠背壟道的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以便進行沙中線工程:-

(a) 浙江街由其與靠背壟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靠背壟道由其與浙江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