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長沙灣長沙灣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4年4月23日上午10時起,至2014年8月23日止,長沙灣道由其與興華街交界以東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