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觀塘區佳廉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章 ) 第 14(1)(b) 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4年4月22日上午10時起,至2014年7月29日止,佳廉道由其與翠屏道交界以東約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暫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