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沙田博泉街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4年6月30日上午10時起,博泉街近迴旋處的掉頭支路將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專線小巴例外。
除專線小巴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