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馬管制區條例 (第498章)
大嶼山青嶼幹線收費廣場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青馬管制區(一般)規例》(第498章,附屬法例) 第10(1)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4月2日凌晨12時01分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大嶼山青嶼幹線收費廣場(往機場方向) 由收費亭東面約230米處起,至收費亭西面約390米處止的道路,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以便進行道路工程。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的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