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區皇后大道西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4月18日上午8時至2018年3月18日下午6時,皇后大道西由其與屈地街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