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北角健康中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8月18日上午10時起,健康中街由其與百福道的交界以北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將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