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土瓜灣浙江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8月28日下午4時起,浙江街介乎旭日街與庇利街之間的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