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德華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1日上午10時起,德華街由其與鹹田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可在指定的巴士站停車的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李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