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屯門石排頭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8日上午10時起,石排頭路(西行)由其與震寰路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3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7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