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延長上環水坑口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9月12日下午6時至2018年3月11日下午6時止,水坑口街由其與皇后大道西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鄧偉亮